(资料图片)
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刘晓红法官在1天时间内成功调解了8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这批案件的调解,有效避免了判决后当事人无力支付剩余租金的执行可能性,也在无形中影响了一批尚未诉至法院的类案处理。
2022年3月3日,案涉8名被告为购买重型货车从事运输,与原告某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8份《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为案涉8名被告办理售后回租的融资租赁业务,8名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租金,该货车指定登记在被告某运输公司名下运营。8 位被告在依约支付数期租赁费后,未向原告继续支付剩余款项,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全部租赁费,并承担违约金。
在审理过程中,一面是原告坚持诉讼请求,对于自己的利益诉求毫不退让;另一面是8名被告存在因案涉车辆停止运营,一时间无法筹集剩余款项的难处,再加上被告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快速更换,无主事人愿意出面解决,案件办理似乎走入了困境。
面对种种矛盾,办案法官找准矛盾突破点,一方面积极给原告做工作,对其要求逾期付款利息过高向其释明法理,原告也最终做出了让步,也给予8名被告筹集款项的时间;另一方面与被告运输公司的法人代表积极联络,为停运的车辆想办法,将责任也给到被告运输公司,让其也主动承担起了向原告给付案涉款项的连带责任。最终刘法官将矛盾点逐个击破,化不可能为可能,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今后,泾阳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民事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对于以上争议焦点明确、矛盾突出的案件及时组织当事人询问调解意向,速调速判,缩短审判周期,提升审判效率,努力提升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感受便捷、高效的“泾法速度”。
作者:惠婧华
编辑:刘一笑
关键词: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