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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5月21日),本报从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由于违反《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被责令立即改正并停止违法行为。
据悉,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移交证据,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东江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工程项目5月15日凌晨使用六轴车装运工程渣土。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即刻前往现场检查,发现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4月26日起至5月17日及被举报时段均存在视频断截、视频缺失且监控不足三个月。
综上,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并停止违法行为。
本报调查发现,中建三局第三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1953年12月成立,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建集团旗下中建三局的全资子公司,企业注册地位于武汉市洪山区关南园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延波。(文|中国基建报 季家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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